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分数线:。
财经类:140分,理工类:140分。
文史类:140分,法学类:140分,教育类:140分,农学类:140分,医学类:130分。
财经类:140分,法学类:140分,教育学类:140分,农学类:140分,医学类:130分。
其他分数线划定可通过全省专升本录取工作结束后,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有关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向考生公布的录取分数线,上线考生含退役士兵由省招办按照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所报志愿和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公布缺额计划后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生源调剂。
调剂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调整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填报免试退役士兵计划调剂志愿的考生除外;。
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d.原报考专业与报考的调剂专业相同,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e.退役士兵计划调剂专业必须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不得有缺考科目。
填报调剂志愿的考生,可自行决定是否调整在原报考专业类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按照考生公共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若考生公共课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展现专业课单科顺序高秀、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时,按单科顺序民族的 1:2:1:1, 确定是否将考生调剂到非相同或相近专业;。
b.若是: 则将考生的专业课成绩在调剂院校专业中进行排序,若出现同分,则录取同分考生;。
c.若录取未完成,则进行志愿征集,时间为12月14日。
4.因专升本拟录取考生计划不足,经专业录取前,考生不能转录调剂。
5.报考专业要求: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对录取后规定的拟录取名单不再进行发放录取通知书。
6.转录的学生必须参加我校统一的选拔考试。考试成绩在公布计划范围内。若不满足统一2.00 分数线,则我校未录取的,在省教育厅同意后,可继续在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普通专升本录取考试。
7.退役士兵录取:。
在录取和补录工作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的录取工作。凡达到我校免试退役士兵条件的考生,直接录取。录取时,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按考试累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 20%。
8.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科目:1.大学英语、2. 专业基础课:分值100分、专业综合课:分值2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