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2021年12月31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实施细则》,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考网上报名系统”网站上发布。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和缴费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和缴费手续的责任自负,逾期不再补报。
请考生及时下载“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情况,如有误,请及时与相关自考单位联系。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精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原定于2021年4月11日至12日举行的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延期至2021年4月11日至12日,仍在原公布考场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需在考试前自行文聘,接受考试相关指导和帮助。
提醒:因疫情形势变化和考点疫情防控要求,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浙江考试”、附件、“考试通知单”、附件,以及当地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最新考试政策,避免错过考试。
四、考试组织。
1.根据《教育部自2021年9月1日起就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考生不得在考试中擅自离开考场。考试时间如下:。
1.本次考试将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方式为闭卷,主要考试内容包括:法律基础知识、民法基本理论、商法总论和刑法的主要内容。
2.本次考试的时间为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5:00。
3.考生应当在考试前一天不前往考点所在地,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疫情防控相关证明的国家或境外培训点,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4.考试当天,考生应准备好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安全考试承诺书》、“辽事通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及《健康承诺书》,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考试。
三、入场检查。
1.考生须自备口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尽快离开考点。严禁将手机等电子设备带入考场。考生进入考场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在监考员核验身份时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后进行安全检查,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
2.考生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3.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监测和安全考试承诺书》等进入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