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关于2022年河北省教育厅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考试选拔工作,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燕山大学2022年普通高校专接本招生工作。
第二条 燕山大学纪委办公室负责全面组织实施学校的考试招生工作。
第三条 燕山大学纪委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专业、报考条件、成绩复查等政策规定的执行,咨询电话:0551685832777;。
第四条 燕山大学纪委办公室对《燕山大学2022年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燕山大学2022年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对相关政策规定、规定和纪律操作规程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第五条 燕山大学纪委办公室对《燕山大学2022年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燕山大学2022年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有关纪律的规定、严肃守法,维护考风考纪。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燕山大学2022年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招生计划详见附件 。
第七条 燕山大学全日制招生计划由河北教育厅下达,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承担招生计划,所有计划都需要符合条件的专科高职院校严格按计划编制,并纳入学校当年普通本科招生总规模。
第八条 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生录取工作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原则如下:。
第九条 录取的学生按我处当年录取总计划数1:1比例确定各专业预录取分数线,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燕山大学”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
第十条 按照国家考试招生规定的程序、要求,由我校采取省级考试招生部门、考生所在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协同,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专升本工作的全程监督,确保专升本工作平稳推进。
第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普通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专业学习后,不得转专业或转学。
第十二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毕业时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十三条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不委托任何招生单位和个人办理本校任何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不委托任何处分机构和个人承担任何表现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2年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