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教务处

考研问答2023-03-31 00:00:00[db:作者]

辽宁师范大学教务处位于大连市。辽宁是辽宁省重点高校,是一所以师范教育为传统、文理并重、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本招生简章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国家教育部新出台政策,按教育部新政策执行。

根据招生工作安排和要求,辽宁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按《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辽宁省2022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22〕32号有关要求,根据学生报考专业和专科学习所对应的专业特点,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不符合条件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专升本录取人数为90人,其中动物医学和旅游管理专业录取人数为60人,汉语言文学专业录取人数为30人,美术学专业录取人数为30人。

3、录取工作安排和监督。

辽宁师范大学教务处

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我寄送的通知书已经EMS准考证号,考生可登录我主动特设页面查询自己未留通知书邮寄状态。

专升本录取新生报到时,须携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科学籍档案,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审验合格的予以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错误的,我刚向录取学校报告,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并及时上报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四、其他事项。

(一)各有关院校要高度重视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统筹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加强考生报名资格审核,严防冒名顶替。对违反招生工作规定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招生过程中有违规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招生资格,已入校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专人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发现成绩出入或者弄虚作假者,学校不予学籍注册,也不能向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学费及奖助政策。

各类招生院校2022年春季学期在普通本科阶段招生计划中设置了“奖助学金”和“助学金”两个不同的“奖助学金”:。

辽宁师范大学教务处

1.“奖助学金”。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每年规定的“奖助学金”时,设立“奖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学年1万元。

2.“助学金”。

在新生入学后,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金额、金额按照天津市有关部门当年度各类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标准和家庭经济困难,依据有关政策给予资助。“助学金”金额,按照天津市有关部门当年度各类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和居民生活质量评定标准执行。

资助困难学生的学业成绩可由学生本人交通信息处录入学生资助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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