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要求
1、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拔过程中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各院系须通过院系主页等途径公布本院系2023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办法,明确相关专业的推免生申请、选拔、复试办法,一经公布不得更改。院系在网上审核申请人材料后,通知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参加院系复试选拔。2023 年推免生复试工作可采用线下或远程在线面试的形式开展,具体形式在各院系的接收推免生工作办法中予以公布。复试须全程录音录像,采用线下形式复试,须符合我校疫情防控要求;采用线上形式复试,须符合我校线上复试的相关要求。复试工作全程严格根据教育部及我校已公布的要求执行。
3、各院系要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本院系教职工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选拔,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选拔,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或结果公平公正的,学校将取消相关学生的推免录取资格。
4、各院系应在2023 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办法中明确是否接收跨专业推免生,并对学生的本科专业进行学科认定。对于接收跨专业推免生的院系,应在复试时加试跨专业申请人所申请专业大学本科主干专业课程(须笔试,考试门数和内容由院系确定并公布),经院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5、各院系2023 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办法须经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研究生院确认后方可公布。各院系须于9 月23 日前完成复试。选拔结果经研究生院审核后,由院系通知申请人。
二、接收专业及计划
我校接收推免硕士专业为全日制学术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各专业。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020202区域经济学专业,医学院105400护理专业、南京赫尔辛基大气与地球系统科学学院,苏州校区智能科学与技术学院、智能软件与工程学院、集成电路学院、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环境与健康研究院、功能材料与智能制造研究院、绿色化学与工程研究院等单位各专业2023年不接收推免生。我校接收直博生专业原则上为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专业,具体直博生接收专业及博士生导师见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推免生接收总量不超过全日制招生计划的50%。直博生接收数量占院系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三、申请办法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处分,身心健康。
2、申请人应为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较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
3、申请直博者,本科前三学年总学分成绩排名应名列专业前茅,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学术潜质,外国语达到报考院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细则中的外国语要求。申请者如其他方面特别优秀,但外国语未达到要求的,院系可另行组织外国语考试。
4、跨专业申请者应具备所申请专业大学本科阶段应达到的知识能力和水平,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符合申请院系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二)申请流程
1、2022 年8月16日起,申请人进入“南京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系统” (以下简称“南大推免系统”)选择“推免预报名”模块进入系统报名。系统入口位于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网址:https://gs.nju.edu.cn/geapp/sys/yjsbmxsd/entrance.do)左侧“信息系统”导航栏内。
2、南大推免系统将于9 月15 日关闭,各院系报名截止时间有所不同,以学院要求为准。请务必提前进入系统查看各院系报名截止日期并及时提交申请。未在南大推免系统报名者一律不予接收。3、具有推荐免试资格者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办理注册、网上支付等手续。4、具有推荐免试资格并通过我校相关院系选拔的申请人,请于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按照院系拟选拔的专业和研究方向(导师)填报相关志愿。未按前期拟选拔专业和研究方向(导师)填报志愿者视作自动放弃。补录程序将按有关院系规定的时间启动。5、我校将于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接收推免生当日对申请人发出相关信息,收到信息后请尽快确认。对未在院系规定时间内回复我校确认信息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申请材料
1、在南大推免系统报名后下载打印“南京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由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审核盖章。如申请表由申请人所在学校院系审核盖章,则后期须补交教务处同意推荐的证明,否则申请无效。
2、申请人须提交申请材料(见附件1),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如申请人接到院系复试通知,请于院系规定时间内将以上材料寄送至院系。
3、申请直博者须提交与申请学科相关的两位及以上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信”(专家推荐信格式详见附件2),专家推荐信须由推荐人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被推荐考生本人不得查阅。申请硕士者无需提交专家推荐信。
4、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行为,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或结果公平公正等行为的已录取或已入学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其他事项
1、我校2023 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继续推出“南京大学名师接收外校推免直博生计划”,具体办法和要求可与报考院系联系。入选本计划的学生将获得新生“校长特别奖学金”。
2、南京大学奖助学金政策将向推免录取研究生倾斜。
3、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在南大推免系统和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报名,缺一不可,否则申请无效。
4、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填报志愿和接受拟录取通知应慎重,诚实守信,一经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不得提出撤销。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如在2023年9 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6、如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或专项计划,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五、联系方式
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地址及邮编: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 号南京大学行政北楼9 楼911 室
电话:025-89683251Email:njuyzb@nju.edu.cn
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nju.edu.cn
微信公众号:南大研招(njuy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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