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校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及河北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2023 年我校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相关规定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1、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免生遴选工作。负责审定推免生遴选的工作程序、各专业领域接收推免生名额分配以及具体工作方案,处理推免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各学科成立推免生遴选小组,由学科负责人以及 2-3 名导师或专家代表组成。小组设立秘书一人(可兼任)。
3、学校建立接收推免生工作审核机制和监督工作机制。
4、学校接受推免过程中当事学生的申诉请求。
二、接收对象
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的 2023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接本、独立学院、对口升学等学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
1、我校只接收申报学术型专业推免生(具体专业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接收人数 10 名,实际招生人数以最终确认并公示的录取人数为准。
四、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的记录。
2、申请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课程。
3、申请人英语基础较好,原则上要求通过国家四级英语水平考试(425 分及以上)。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申请我校的学科(专业)要求与学生本人本科所学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不接收跨门类申请。
五、申请程序
1、申请人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主页,查阅我校 2023 年硕士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2、申请人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3、填写《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2023 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附后),于 10 月 15 日之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寄达或送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申请材料如下:
①申请表原件(有教务处 “同意推荐”章),同时将电子版申请表发送到 yanjiushengzhaosheng@hebiace.edu.cn。
②1-6 学期的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务处公章。
③四级(或六级)成绩报告单复印件(A4 纸复印),复试时须携带原件。
④省市级奖励证书等复印件(A4 纸复印)。
4、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5、复试录取基本要求:
复试以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复试时间通过“推免服务系统”通知申请人,所有复试工作在 2022 年 10 月 20 日之前完成。
6、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 24 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7、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招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学校研招办将协同纪委办公室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六、声明
1、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2、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七、奖助政策
学校为了保障研究生的生活学习,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 20000 元/年·人,符合条件研究生可依据学校有关文件提出申请参加评选)、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6000 元/年·人,全年按 10 个月发放)、综合测评学业奖学金(一等 8000 元/年·人、二等 6000元/年·人、三等 4000 元/年·人,符合条件研究生可申请评选)及“三助一辅”岗位。按照当前河北省有关政策,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可申请享受“三减一免”资助政策,其他困难学生可依据国家相关政策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
八、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单位代码:10084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信地址:张家口市朝阳西大街 13 号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 075000
电话:0313-4187718 传真:0313-4187718
联系人:张老师、南老师
网址:http://www.hebiac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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