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办学历史悠久,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与“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及国家“世界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
一、招生计划
2023年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1975名,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200名,实际招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信息为准。
所有非全日制专业均不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二)2023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取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
(三)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符合申请学院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三、接收程序
(一)学生申请流程
1.注册: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办理注册、网上支付等手续。
2.报名与确认:考生须在报考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在教育部“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完成报名、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手续。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录取资格。
(二)学校接收程序
1.各学院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要求制定本单位的招收推免生工作细则,明确考核内容、录取办法等,并对外公布。
2.各学院成立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通知通过初审的考生参加复试。受疫情影响,2023年度推免生复试采用远程网络面试的方式进行。
3.各学院组织进行复试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综合考核考生思想政治、学术诚信、学业成绩、业务素质以及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录取。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考核及体检不合格,或被认定为学术行为不端者,不予录取。
4.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对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5.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名单,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报教育部。
四、学费与奖助
研究生学费标准以文件《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为准。
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和国家奖学金等,设置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提供给研究生,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
五、其他事项
(一)对学术不端及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二)复试期间不再安排体检,待新生开学报到后进行。
(三)以上政策及时间节点安排若有变动,以2023年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六、联系方式
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研究生院楼D栋412室
联系电话:0731-88822856
电子邮箱:yzb@hnu.edu.cn
各院系联系方式详见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首页《学院联系方式》。
原文链接